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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01-06

关于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按照《河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公开遴选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认定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开展项目制定、评审工作,包括制定评审办法、评审程序安排、评分设计、专业分组、专家聘请、作品评审和技艺实操评审和评审结果报告等与评选认定有关的各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河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省一级社会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评审承办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符合报名单位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 2022-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评审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6.包含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详细报价等相关内容的承办方案。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出具材料真实承诺书,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报材料(密封,一式三份)。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省民政厅各推荐1名专家,并从由省相关协会(报名参与公开遴选协会除外,每个协会推荐1名专家)推荐组成的专家库中抽取4名专家,组成7人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专家评审,此项占比70%。
  (四)社会问卷。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开展问卷调查,此项占比30%。
  (五)网上公示。综合专家评审和社会问卷结果,研究确定遴选结果,经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对外公布。网上公示结束后,公布第五届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认定评选单位。
  七、签订合同
  确定承办单位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遴选确定的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支付评审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天顺
  电话:0311-87908753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96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院)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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