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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立法释义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3-08-0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及立法工作推进情况,《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释义项目,为确保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释义项目。

二、项目内容

承担《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释义项目单位应当在我局指导下组建专门的项目工作组,对新修订的《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进行逐条解读,内部刊印解读文本不少于500本,上述工作应在项目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三、应当具备的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具有履行约定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丰富立法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

四、经费预算与拨付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10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期给予80%的经费支持,项目完成并经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20%的项目经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有意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7:00前,按照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标注项目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江北区五简路9号2412室)。

(二)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先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然后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

市知识产权局依据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附件:《XX》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67112023;邮箱:cqszscqjgh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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