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及运营绩效补贴办法(试行)》要求,经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现将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补助单位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交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王老师67097232;
机关纪委 张老师67521053。
附件:2023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拟补贴单位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