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2〕31号),我局以2022年度为评价年度,组织专家组对申报2023年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的市级科研院所进行了绩效评价,拟对43家市级科研院所进行激励。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申诉;认为存在其他违规违纪现象并确有证据的,请实名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张浩南67605922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 何传英 67513576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511室
附件:2023年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拟激励名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