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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赋百景”揭榜挂帅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02-26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赋百景”揭榜挂帅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23〕11号)、《山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方案(2023-2025年)》(鲁工信工联〔2023〕215号)等文件要求,为纵深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赋百景”揭榜挂帅(第一批)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行业出题、平台答题”思路,面向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原材料、消费品和特色产业集群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经营管理等环节,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研发一批先进适用、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场景解决方案,并在制造业企业中进行示范应用,“1+N”带动提升行业整体数字化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成员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关联单位,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家),1家省内服务商作为牵头单位,制造业企业作为场景落地单位。牵头单位应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利义务,细化项目目标任务、合作内容、工作计划、出资方式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每个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参与揭榜挂帅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个制造业企业参与揭榜挂帅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牵头单位应从事工业互联网、5G、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等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拥有良好的技术开发、行业知识、行业服务积累和人员团队,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的综合能力,能够针对发榜任务需求攻关研发先进适用的典型场景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能够联合制造业企业开展场景落地和示范应用,具备在同行业、同领域推广复制的条件。

(三)场景落地单位应在制造业领域主营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和影响力,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烈,愿意开放场景共同开展示范应用,具有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建设的各类保障能力和配套条件。

(四)试点项目实施应在省内,并于本通知下发日期之后开展,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试点项目预期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前期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应聚焦榜单任务需求,结合场景落地单位实际,通过工艺、技术、软件、装备、网络等研发攻关、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满足行业和企业需求,研发典型场景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在不少于1家制造业企业进行示范应用,迭代提升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的适用性和成熟度。支持服务商在试点期内,基于场景落地单位的试点示范成果和经验开展复制推广,通过“试成一批、带动一片”“1+N”推动行业、领域、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服务商减免数字化改造共性需求相关的软件、云服务等支出,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试点项目需明确揭榜任务目标成果(包括解决方案等交付物和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标准成果等)和示范应用预期成效(包括解决方案应用成效和可复制推广性等)。

(五)牵头单位应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联合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存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严重失信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信息发布,负责组织本地区服务商试点申报工作。服务商根据各市工作安排,在《“工赋百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任务榜单(第一批)》(附件1)中选择可承担任务,以联合体形式开展申报,分任务单独编写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要求提报至牵头单位所在工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评估申报单位综合实力,优先推荐创新性高、可行性强、示范推广性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按推荐数量名额要求排序(见附件4,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企按照属地原则从所在地申报但不占用推荐名额,子公司申报的需有省级公司推荐函,同一集团内企业总揭榜任务不超过5个),于3月31日前将市局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同步发至指定邮箱。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揭榜挂帅方向,牵头单位需获得集群管理机构书面推荐意见后,按程序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报材料(企业为管理机构的可直接作为联合体成员)。

(三)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或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揭榜项目及联合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揭榜联合体按照任务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四)验收评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动态监督,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和揭榜单位申请,于半年期和1年期末进行两次集中验收评估,并对项目实施期内的实际投入资金进行核查,验收评估通过的予以发布。

(五)支持措施。经评估确定完成项目任务的,按照2024年省政府“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等政策规定,根据项目投入情况、实施成效等,择优给予服务商每个场景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所形成的典型场景解决方案、“小快轻准”产品、工业APP等,将通过“工赋山东”专项活动、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工业互联网及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推介会、观摩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市级工信部门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和服务机制,助力项目顺利开展、规范实施,并常态化开展需求征集、榜单优化和供需对接工作。

(三)试点项目揭榜公布后,申报单位需按照任务要求组织推进,并应对项目进行专账管理,实施过程中如有包括研发内容、示范内容、投资金额等重大事项变更,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市、省工信部门。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试点资格和奖补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工业互联网处  马庆营  0531-51782669

电子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邮编250011)

 

附件:申报材料(附件1-4.zip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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