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院所:
为全面掌握市级科研院所当前阶段科技创新情况,更好的开展2022年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由7月04日18:00,延长至7月11日18:00。
二、补充资料
(一)请按要求填报《科研院所与产业园区(或区县)合作情况》(见附件1),包括本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的与产业园区(或区县)合作情况。
(二)请按要求填报《市科研院所与产业园区结对发展、与中央在渝院所、龙头企业在研与储备科研项目情况》(见附件2),包括本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的与上述单位在研与储备科研项目情况,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状态、项目入库情况、所在区县、所在产业园区、项目内容及意义、项目经费、已落实项目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数据及相应证明材料。
(二)补充资料应真实、简约,双面打印,放在申报书后,原附件材料前,一起装订成册。
三、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高冬梅 67659267,张浩南 67605922
附件:1.科研院所与产业园区(或区县)合作情况
2.市科研院所与产业园区结对发展、与中央在渝院所、龙头企业在研与储备科研项目情况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