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74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建设需求,聚焦21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方向(详见附件1),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自主可控供给能力的优势单位,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网络技术等深度融合,突破一批先进适用、可大规模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制造集成服务能力。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具备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具有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综合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就申报的揭榜任务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和宣传推广。
(三)申报主体近3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一)申报主体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附件1)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编写。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每个申报主体仅可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可针对最多3个攻关方向提出不同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各地工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023年11月20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加盖公章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2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四)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自主可控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揭榜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在同等情况下,给予政策、要素等优先支持。
(五)揭榜单位应按照申报书提出的攻关目标和指标要求,在公布后2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其中一个攻关方向涉及多个行业应用的,需要在每个行业至少2家企业开展应用验证,取得明确成效。
(六)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线上评审等工作均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olution.miit-imps.com)开展。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郑燕娈 0591-87832506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王国荣 0591-87816056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楼706室 郑燕娈
附件: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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