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行业产业大脑建设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加快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核心场景,经研究,拟面向工业领域推进建设一批行业产业大脑(以下简称行业大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启动建设5个行业大脑。
二、工作安排
1.意向征集。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梳理本辖区领军(链主)企业情况、特色细分产业集群情况,填报《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方向意向表》(见附件1)。意向建设单位参考《重庆市工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1.0)》(渝经信规范〔2024〕2号),提出初步建设方案(见附件2),明确行业大脑建设运营主体、成效目标、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运营模式等。建设意向表和初步建设方案经区县经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
2.揭榜挂帅。市经济信息委结合各行业大脑建设初步方案,综合考虑区县产业布局、行业代表性、方案完整性等,研究制定2024年行业大脑建设榜单,并开展揭榜挂帅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项目实施。各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批复文件要求,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各相关区县经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督导。
4.考核评估。各建设主体于项目建成后一个月内书面提请市经济信息委验收,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合格的行业大脑予以授牌。每年度开展行业大脑常态化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欠佳的,提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授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对照《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地图(2023年)》(渝府办发〔2023〕87号)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监测评价体系(试行)》(渝经信办〔2023〕16号),梳理辖区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基础情况,积极谋划符合地区产业发展布局的行业大脑。鼓励各区县经信部门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行业大脑建设主体可以是区县(园区)、领军(链主)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等。建设主体要充分开展行业调研,坚持问题需求导向,切实研究提出行业大脑建设解决方案,强化数据贯通和资源整合,形成高效可行的市场化运营模式。
(三)各建设主体对建设方案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业大脑建设内容应当符合《重庆市工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1.0)》(渝经信规范〔2024〕2号)相关要求。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杨威威,63897436;
资料报送:周 静,63899409,18996191312。
附件:1.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意向表
2.XX行业产业大脑初步建设方案(参考提纲)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